1.允許組件在以下條件下工作:
(1)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5%,無爆炸性和腐蝕性氣體。
(2)工作電壓不大于1.1倍額定值,外殼應有效接地。
(3)絕緣電阻≥ 1MΩ介電強度:2KV/1min。
2.輻射管應正確定位和固定。有效加熱區(qū)域必須完全浸沒在液體或金屬固體中。嚴禁空燒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管體表面有水垢或積碳,應及時清理并重復使用,以免影響散熱,縮短使用壽命。
3.加熱易熔金屬或固體硝酸鹽、堿、瀝青、石蠟等時,應先降低工作電壓,待介質熔化后才能提高額定電壓。
4.加熱空氣時,元件應交叉均勻布置,使元件具有良好的散熱條件,使流過的空氣充分受熱。
5.加熱硝酸鹽時應采取安全措施,防止爆炸事故。
6.接線部分應置于絕緣層外,避免接觸腐蝕性、爆炸性介質和水;引線應能長期承受接線部分的溫度和熱負荷,緊固接線螺釘時應避免用力過大。
7.元件應存放在干燥的地方。如果由于長期儲存,絕緣電阻低于1MΩ,可以在200℃左右的烘箱中烘干,或者降低電壓并加熱,直到絕緣電阻恢復。
8.輻射管出口端的鎂粉在使用場所應防止污染和潮濕,防止泄漏事故。